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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德育百分制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与步骤:
1、每位学生以100分为基本分,凡学期最后得分不满90分者,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不满90分者,考核等第不得为优;不满80分者,考核等第不得为良;不满60分者,考核等第不得为及格;得分特别低者,视情节作处理。
2、各班在班内成立2个考核小组,对全班学生互评,每周将考核记载报班主汇总,并将加分和扣分名单在班内公布。
3、每月由班主任根据班内考评小组记录对班内每位学生进行考核汇总,并将考核扣分及加分名单于下月一号报年级部汇总,由年级部在年级内公布并报德育处汇总。
4、除班主任作好日常考核外,我们将由德育、团委及年级部对学生文明行为进行长期监督及突击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每月汇总反馈给班主任,凡出现考核总分不满70分的学生,班主任须及时报德育处并开列清单,由德育处每月组织学他们进行学习教育,共同努力提高学生的德育素质。
二、考核内容
(一)扣分
1、清洁卫生方面
(1)在校园内乱涂、乱画、乱张贴者每次扣2分;
(2)在校园内乱丢废弃物、随地吐痰者每次扣2分;
(3)在校园内吃零食者每次扣2分;夹带香烟或零食进教室者每次扣2分;
(4)在厕所水槽内乱扔杂物者每次扣2分;
(5)衣着不整齐者(包括在教室内穿背心、披衣散扣,穿拖鞋、戴首饰、理怪发型等)由班主任掌握酌情扣1-3分。
2、文明礼貌方面
(1)不服从教师教育与老师无理顶撞,由年级或同学证实者,每次扣3分;
(2)未经允许,随意翻动或取用老师专用物品者每次扣2分;
(3)偷拿老师答卷或答案者每次扣10分;
(4)未经同意,私拿同学物品者每次扣2分;
(5)打架先动手者每次扣5分,骂人者或给同学提绰号者每次扣1分,给老师提绰号者每次扣5分。
3、组织纪律方面
(1)校内骑车者每次扣5分,自行车不按规定放置每次扣2分。
(2)不佩戴胸卡者,每次扣1分,私戴别人校徽、胸卡者,每次扣2分。
(3)私自出校门者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旷课者每节扣5分。
(4)自修课随意离开座位者或大声吵闹者(以值日班干部、老师点名批评为准),每次扣1-2分。
(5)不遵守课堂纪律者(以任课老师当堂点名批评,并明确要德育扣分为准),每次扣2分。
(6)在教室或走道内追逐吵闹者(以老师点名批评为准),每次扣2分。
(7)到其他年级或班级骚扰者(以被骚扰班级师生举报为准)每次扣3-5分。
(8)开会或集体活动(包括课间操等)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4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交头接耳者每次扣2分,(部门开会由会议主持人掌握,集体活动由班主任掌握)。
(9)参与赌博者,每次扣5分。
(10)进网吧、三室一厅者每次扣5分。
(11)聚众酗酒者或在校内外抽烟者、无故在外留宿者(双方)每次扣5分;
(12)将与学习无关的书刊、音像带带入校园者每次扣3分(班级订阅的与学校图书室借阅的及班级活动需要的除外)。
(13)未经允许随意带外人进入校园者每次扣3分。
(14)未经允许,跳窗、翻墙攀高者等危险举动或进入施工工地者每次扣2分。
(15)未经允许,在教室里或过道内打球、下棋等,每次扣2分。
(16)常规值日人员及常规评比人员徇私舞弊者,经查实每人每次扣2分。
(17)对行政值日人员及常规人员拉拢或威吓者,一经查实,每人每次扣2分。
(18)同学间不正常交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由德育处酌情扣分。
(19)放晚学后逗留车棚,放气或有其他破坏行为,一经查实,每次扣5分。
4、作业与考试
(1)作业抄袭严重者,帮助别人抄作业者或代做作业者,由班主任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
(2)作业拖拉严重者,每次扣1-3分(由班主任掌握)。
(3)考试时作弊者或帮助作弊者每次扣5分。
(4)考试时随意调换座位者每次扣2分,私自夹带书本、讲义等物品进场者每次扣2分。
(5)交卷后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者每次扣2分(以监考老师批评为准)。
5、爱护物品与节约水电方面
(1)损坏公物者每次扣5分(如践踏草坪,攀折花木等)并作出经济上的赔偿,有损公物举动者(如拿鸡毛掸子打人、踢门等)每次扣2分(以教师点名批评为准);
(2)未经允许,随便摆弄过道电灯开头或防火设施者每次扣1-2分;
(3)开长流水者,每次扣2分;
(4)随便摆弄别人车辆者每次扣2分。
6、其他违纪扣分,视情节轻重,由德育处掌握。
说明:
1、以上扣分均需在查实情况或现场抓住证据的情况下进行;
2、受处分的学生由德育处视情节轻重,酌情另外扣分。
(二)加分
1、常规评比方面
(1)在学校开展的(自行车管理、清洁卫生、集会纪律、黑板报、眼保健操、室内布置)等常规评比中获年级第一名的班级,该项工作参与者由班主任每次分别加2-3分;
(2)班主任布置的班级工作认真负责,每人每月加2分(由班主任掌握)。
2、集体活动方面
(1)个人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如征文、演讲、小报评比、文娱会演、学科竞赛、体育比赛等中),获年级一等奖者每人每次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县一等奖一等每次加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获市级一等奖每人每次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2)班级集体在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如主题班会等)获集体奖者,学生主要参与者由班主任分别给予每人每次加2分。
3、支持学校工作方面
(1)参加学校组织的突击性青年志愿者活动者,每人每次加2分;
(2)参加学校组织的长期性青年志愿者活动者(如:礼仪小组、行规监查小组等),每人每月加2分。
(3)参加学校鼓号队、运动队等活动者,每人每月加2分。
4、其他方面
(1)在献心(如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中表现突出,由班主任初情给予2-5分加分;学校组织的,由德育处给予加分;
(2)拾金不昧表现突出者,每人每次加3分;
(3)爱护公物,主动修理者,每人每次加2分;
(4)见义勇为、敢于向班主任、德育处举报坏人坏事者,或报告学生中的重点思想问题,每人每次加2-10分;
(5)在校内外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由班主任和德育处掌握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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