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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教师考勤制度

教师考勤制度

一、学校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长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学校进行,考勤员由校长、主任担任。
三、考勤员逐一记载出勤情况,一周一公布,记入该教职工档案,与年终考核挂钩。
四、全体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五、教职工因事,因病必须事先履行请销假制度,准假后放可离岗。
六、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七、教师考勤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同教师评优,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罚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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