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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文明礼仪规范及考核办法

为规范镇沅直属小学全教职员工的行为举止,提高员工文明素质,特制定本规范和考核办法。
  一、礼仪规范
  (一)仪表端庄、整洁
  1.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头发不宜太长。
  2.指甲:指甲应经常修剪
  3.胡子:男性每天都要修剪胡,不准留长须。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教职员工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二)保持优雅的姿势和动作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会客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要移动椅子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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