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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九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龙九中学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管理条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及《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学校控烟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到2012年底,中小学全面禁烟,无烟学校达标率需达到100%,为使我校控烟活动深入开展,给广大师生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师生在无污染的环境里健康成长,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学校将在2011年争创无烟学校,控烟工作将纳入学校卫生管理工作之中,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第二条 校园里的室内室外所有区域均禁止吸烟。

  第三条 学校定期组织开展烟草烟雾危害和控烟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四条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禁止吸烟标志及吸烟有害健康的警语,悬挂宣传横幅。

  第五条 学校所有场所均不允许摆放烟草制品及烟灰缸等烟具。

  第六条 在校园内任何个人都有权利要求吸烟者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七条 在校园内吸烟,一经发现确认,在全校教职工大会通报或内网曝光台曝光;本校学生在校园内吸烟,根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发现其行为的教职工要求其立即停止吸烟行为。

  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控烟工作管理网络,明确指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控烟工作,建立学校控烟工作志愿者队伍,加强领导和监督。

  第九条 学校各部门和年级组的领导负责做好本部门和年级组教工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条 本条例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希望全体行政党员干部骨干教师自觉带头,以身作则,全体教职员工积极配合,创建清新龙九校园。

  本条例将根据校内执行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

  市龙九中学

  龙九中学控烟领导组织网络

  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具体负责)

  组  员:zz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总务处还负责门卫、校园勤杂工及部分外来人员的控烟工作)。

  学校控烟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支部,由李立新同志负责。

  龙九中学控烟监督员网络及职责

  全校师生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校内抽烟行为,校内抽烟行为总监督由李立新同志具体负责,学校并聘请部分不抽烟的教师协助监督。

  教工监督员: z

  学生监督员:由学生会学生担任,由z老师负责组织和指导。

  职责:1、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有监督职责,对违反控烟制度的教师、校园勤杂工或外来人员必须予以提醒、劝阻,并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信息反馈给控烟领导小组。发现有学生吸烟情况应立刻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控烟领导小组成员汇报,由领导小组作出相应处理。

  2、学生监督员对学校控烟工作有巡查和记录职责,发现任何人(包括教工、外来人员)有违反学校控烟制度的应做好记录,定期将记录反馈劳委;发现学生有违反规定的做好记录并直接汇报给相关负责人。

  3、外来人员由所找人员负责告知我校不允许抽烟制度。

  校内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为了规范并有效促进控烟工作的开展,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一、各部门、年级组控烟工作情况纳入到有关考核中。

  二、年度评选优秀控烟监督员”。对能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鼓励和帮助吸烟教职员戒烟的监督员给予积极肯定和奖励。

  三、学校专设控烟工作奖励项目。对积极参与学校控烟工作的所有教工发放奖励,对不积极参与控烟工作、甚至违反学校控烟、禁烟规定的教工不发放。

  四、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教工除执行上述第三条款外,其行为还纳入到个人师德考核中。对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相关条款及学校控烟规定的学生,学校将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同时纳入到品德评定、“三好学生”等荣誉评选中去。

  五、监督员如不认真履行职责,或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其行为也纳入本人年度师德考核之中。

  六、凡在校抽烟一次,罚款50元,两次罚款100元,依次类推,吸烟三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不得参加年度评优晋级等。党员干部吸烟加重处罚,凡在校抽烟一次,罚款70元,吸烟两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不得参加年度评优晋级等(罚款用于校爱心基金)。

  七、凡做到年度无吸烟行为的办公室,学校将一次性奖励该办公室所有人员每人100元。

  八、学校将组织监督员及有关人员不定期抽查并接受师生举报投诉,如发现办公室内有烟头烟味等,将视该办公室为有吸烟现象,办公室所有人员不得享受学校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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