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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财务处工作职责

  学院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在董事会、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统一负责全校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预算外资金、基本建设经费及其他代管经费的收支、核算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的各项综合财务计划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接受董事会及学院的领导与监督。完成上级部门、董事会及学院下达的工作任务;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和上级财政部门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这些政策和制度,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学院的各项实施细则,以保证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执行;制定各项财务制度,维护财经纪律;

  三、负责学院财务收支、核算、管理及统计工作,根据学院发展,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报学院及董事会审批,执行审批后的财务预算方案。按月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各类财务报表,并申报有关纳税事项;

  四、维护学院的财产安全,保证学院资产保值和增值,负责学院财产的财务管理,监督学院各项收支。反对一切浪费资金的行为与活动,坚决与一切贪污盗窃和损坏学院利益的行为与现象作斗争;

  五、定期向董事会和主管学院领导汇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对相关报表进行分析,供领导进行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六、按照董事会及院领导对学校管理改革的步骤,不断总结经验,加强财务管理与改革;

  七、建立本部门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合理分工。定期组织学院财务人员进行政学习及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政治、业务水平,更好的为学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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