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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职责

  法制校长的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各种法律、法规和上级关于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管理的有关规定。

  2、对发生的破坏学校秩序和侵犯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主动与公安机关联系,及时打击处理。震慑犯罪,鼓舞师生。

  3、每学期初要结合形势任务在全校开展一次专题法制课辅导讲座,要认真备课、讲解,课后深入师生中征求意见,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和改进工作方法。

  4、在学校领导下,制定学期法制教育计划,做好学期法制教育工作的总结,每学期对普法及法制教育工作进行二次检查,倾听师生的意见、建议,总结推广经验,提高法制教育的质量。

  5、协助学校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和配齐配强值班人员,每学期对专兼职安全保卫生人员、值班人员培训指导一次。

  6、每个月进行一次夜查,检查值班工作制度执行情况和考核专职值班人员对职责任务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漏洞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反馈,及时整治,监督落实整改措施。

  7、平时工作和各种活动都要认真记载,以便接受上级统一抽查和定期进行的考核评比。

  8、每月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进行1—2次巡查,确保学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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